在肯定教育发展的前提下有必要认真疏理一下教育、学校存在的问题,用整体协调的和谐理念有针对性地、全面地解决教育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教育,让我国的教育持续、健康地前进,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朋友们看看,以下各条中,哪些应由中央解决,哪些应由地方、部门或学校解决,哪些应由上上下下齐心合力解决?
1、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拉大,利益集团和内部人控制以及分配制度的不公平格局,已经造成城乡弱势群体子女受教育权利事实上的部分被剥夺;
2、从大学到中小学中的形形色色重点、样板、星级学校霸占全民的教育资源,造成教育领域的“两级分化”;
3、在所谓“优质优价”和只做不说的教育“产业化”思路指引下,学校的公益性质被金钱至上的价值法则所扭曲,“上学难”被列入“新三座大山”;
4、行政化的学校管理体制在“改革”的口号下已经使学校主要负责人与广大教职员工的关系褪变成为事实上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干群关系普遍紧张;
5、没有公平竞争标准和可比机制的教师职务评聘、考核评比制度、形形色色的学术腐败和不合理的工资体系年复一年地消磨着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6、失控的劳动用工制度和不合理的高考中考招生制度联袂演绎出一幕幕人间悲剧;
7、一些学校的领导人疏于管理,热衷于形式,欺上瞒下,趋炎附势、嫌贫爱富,甚至利用学校资源谋取私利;
8、学校不能公平公正地解决老师和学生中发生的矛盾和问题,极大地损害了学校清正廉洁的传统形象和声誉,致使学校的正面教育不敌社会的负面影响而节节败退;
9、普通老师、学生双双沦为“弱势群体”,不少校园秩序混乱,经常受到公众指责;
10、素质教育名不符实,在许多地方事实上成为“素质教育包装下更惨烈的应试教育”,这种自上而下的“大跃进运动”格外令人担忧。
